Sunday, May 15, 2011

2011-04-30-加中時報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住在旺市的白先生電郵里問:"我本來憑簽證來加拿大工作已經3年了,也已經申請了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現在只等申請批下來. 我需要等多久才能申請家人來加拿大? 最近看到新聞說申請家屬團聚移民批准的案例越來越少,會不會很難申請,具體的要求有什麼改變嗎? 我太太如果來加拿大後需要等多久才可以工作和拿到這邊的醫療福利?"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女士答:"據移民局宣布的數字,去年有28萬新移民來到加拿大,是過去5年的新高,而且中國仍然是第一位. 移民部部長康尼更在日前表示,移民部非常重視家庭團聚義民,因此將在一年的家庭團具名額,從2010年的5.9萬人,提升至6.55萬人,而且希望能夠加速處理家庭團局申請.所以大家要對加拿大移民局的家庭團聚移民計畫抱持信心.

以家庭團聚類別申請家人來加拿大,其中符合要求的主要對象包括加國擔保人的配偶,子女和親父母. 在加拿大的擔保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有,必須是18歲以上的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能提出足以維持自己和被擔保人來加後生活的財力證明;擔保人必須在申請前十二月有收入並且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規定標準. 這個收入標準是依擔保人所居住的城市,家庭人口數目,並由移民局所公布的最低所得為標準,所以根據擔保人的個人情況會略有不同. 所以其實只要符合要求,移民局並沒有硬性規定必須成為永久居民多久才可以辦理家庭團聚的申請.

政府三月底剛宣布了一項對家庭團聚計畫有重要意義的政策,政府規定日後以配偶團聚移民加拿大的新移民,必須維持兩年或以上的婚姻關係;否則,只能取得"有條件永久居民"的身分. 所以擔保人成功以家庭團聚的計畫申請配偶來加拿大團聚後,必須維持並證明與擔保人仍在婚姻關係中,要不然可能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並被遣返離加. 當然,這項要求只是為了打擊那些尋求非合法的手段,以假結婚申請移民加拿大的少數申請者. 對大部分只是希望運用家庭團聚的方案早日與家人重逢的申請者來說並不是一個問題.

近年移民局逐漸對家庭團聚義民放寬的條件包括申請依親子女的年齡上限從原來的19歲提升至22歲; 申請配偶來加的生活擔保期從10年,縮短為3年,但子女和父母親人的擔保期維持為十年.被擔保人獲准憑家庭團聚抵達加國後,可以享受與一般居民同樣的福利,例如申辦醫療卡,自由選擇定居地,工作或讀書;但也要遵守合法的義務及繳稅. 希望白先生可以早日為您的家人辦理好移民的手續,早日全家在加國團聚,共享天倫. 如果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2011-04-09-加中時報 私立學院國際留學生轉移民

私立學院國際留學生轉移民


多倫多的胡同學來信問:"江女士您好! 我上次讀到現在卑詩省的私立學校學生也可以申請畢業後的工作簽證,然後經加拿大經驗類別辦理移民,請問這項計畫聯邦政府是否同時在安省實施?"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也就是加拿大經驗類別,是專為學生打造的移民計畫. 申請者只需有加拿大的專上教育,符合這項計畫的工作經驗及語言要求便可以申請移民加拿大. 由於教育範疇是屬於省政府的權利,聯邦政府不會過問. 移民部基於品質控制著想,只認可公立或收政府資助的專上學院,及被省政府授權可以頒發學位的專上教育機構. 卑詩省政府最近對省內的幾所私立大學,專上學院及培訓學院頒發了許可證,讓在這些教育機構就讀的國際學生可以以加拿大經驗類別在本地工作並辦理移民. 這項計畫現在暫且是為期兩年的實驗計畫,如果計畫成功,很有可能像省提名計畫一樣,在加拿大的其他省分推行."


溫哥華的李同學問:"我現在在溫哥華的職業訓練學校讀電腦程序設計,整個課程為兩年,分6個學期. 請問如果我畢業後想以加拿大經驗類別申請移民,要符合在加拿大上學的時間,是不是我在這兩年內都不能休假,要一口氣讀完? 我想在畢業前參加一個學期工作實習(Co-op)的計畫,工作實習的時間可不可以算在學習或是工作經驗的時間內?"


江顧問答:"加拿大經驗類別計畫要求申請人在加拿大公立或被省政府承認的大專及專業訓練學院完成兩年以上的全日制高等教育, 申請人是連續一口氣讀完,或者中間有假期,只要最終能獲得文憑或學位的學歷, 都會被同等看待. 至於工作實習的計畫,只要是課程必須的部分,也可以當作是一個在學學期來計算. 對於國際留學生申請人,移民部要求在申請前的24個月,有連續12個月的合法工作經驗. 但是不持有工作簽證,包括在校工作及校外工作,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將不被經驗類別移民所接受."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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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多倫多周報 移民留學信箱 - 辦理移民申請遞表須附語言能力證明


辦理移民申請遞表須附語言能力證明

自從2010年3月12日起,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宣布移民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同時要提交他們的英語或法語語言能力的證明. 移民部鼓勵母語為非英語或法語的申請人,選擇參加獨立評估機構的語文公開試來證明語言能力.


住在多倫多的洪同學問:"我想今年申請移民,但是我的雅思英文成績是快一年前拿到的,請問考試成績會不會過期?我還可以用上次參加考試的成績嗎?"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從2010年12月23日開始,移民局宣布了對成績有效期的要求: 如果申請人在遞交移民申請表同時附帶語言考試的成績,只要是申請人在遞交表格前兩年內拿到的成績,都會被承認. 受這項改變所影響的項目包括了聯邦技術移民,加拿大經驗類別,商業移民類別等. 比起過去只有一年的有效期,這項改變對申請人來說是有利無弊. 所以洪同學只要把握時間遞交申請表,應該是不需要重考雅思."

住在溫哥華的藍同學問:"江女士您好! 我現在是西門菲沙大學大四的學生,我正在籌備畢業後申請移民, 想請教一下語言測試成績方面的問題. 我聽說移民局接受的英文語言測試有兩種,一個是雅思,一個是思培,請問我一定要選一個考嗎?應該選擇考哪一個比較好?

江文珊答:"在加拿大移民申請過程中,加拿大移民官對申請人的語言能力評估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客觀評估,申請人直接提供英文公開試(例如雅思)考試的成績,以成績的高低作為英語能力好壞的評判標準;另一種是主觀評估,就是申請人不提供考試成績,而是通過提供其他書面證據來證明語言能力. 移民部鼓勵母語非英語或法語的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選擇參加獨立評估機構的英文公開試來證明語言能力,以有助加快個案批審程序.

雅思國際英語語言測試是國際認可的英語能力證明. 雅思考試內容涵聽,說,讀,寫四個項目,考試中不涉及任何專業知識. 主要在評估考生在英語環境中學習,工作,生活所具備的語文能力. 加拿大英語語言熟練指數測試,也就是簡稱為"思培"的語言測試,和雅思一樣,是被加拿大移民局採納,作為評估移民申請者英文熟練程度的考試. 但是申請不同移民的類別,可以被接納的英文能力證明就有所不同. 以技術移民來說,申請人可以選擇遞交雅思或思培的成績. 但是如果以藍同學打算申請的加拿大經驗類別來說,移民局只接受雅思考試的成績,以證明申請人具備在申請表上所申報的語言能力."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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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多倫多周報 移民留學信箱 - 加拿大國際學生工作簽證


加拿大國際學生工作簽證

上周我們收到住在杭州的陸同學發過來的電郵:"江女士你好! 我拿到了我的學生簽證,今年九月要到多倫多大學讀電腦工程. 我想在讀大學的期間去打工,聽朋友說好像國際學生只能在校園內打工,但是我想找和自己專業比較有關的工作.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順利拿到加拿大工作簽證?"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在加拿大讀書的國際學生,只要是全職學生,並就讀於加拿大的公立大學學院或是被認定的私立學院,均可以在校園內或校外打工。如果選擇在校內工作,如在學校食堂,圖書館等工作,則不必申請工作簽證. 但是如果想選擇在校外尋找工作機會,就需要提前申請辦理相應的校外工作簽證,以便合法的在加拿大讀書和工作。近年加拿大政府為了讓國際留學生們能有多一些機會了解加拿大, 更快更好地融入當地社會, 提供了各種不同的工作簽證, 讓國際學生擁有合法校外工作的機會. 主要的工作簽證有兩種, 國際學生可以根據自己個人的情況申請.

加拿大留學生的校外工作簽證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留學生在保證完成學業的情況下在校外工作。申請這項簽證的資格包括:學生必須持有效的學生簽證, 過去一年中,在當地公立大學學院或是通過認可的私立大學學院全職就讀6個月以上的時間,學習成績符合標準,在校出席率也達到學校要求等。此外,留學生可以參加學校的帶薪實習計劃。目的在於方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取得與自己專業相關的工作經驗。學生需要在修完規定的學分或課程長度后, 在符合學校規定的成績標準或等級的基礎上, 向學校申請實習的機會。留學生如果申請此實習計劃,必須在獲取留學簽證后申請實習生工作簽證, 而且實習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總課程的50%。



無論是那一種工作簽證,都可以幫助學生在畢業前做好成為加拿大社會一分子的準備. 而且只需要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將來就可以透過加拿大技術移民或加拿大經驗類別等的項目,成為永久居民. 希望陸同學可以找到並早日辦理適合自己的工作簽證,如果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2011-04-29-多倫多周刊 移民留學信箱-如何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如何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上周收到來自Sandra的來信:"江文珊总裁您好!朋友转告了这个邮件地址,我有一些问题非常希望得到您的指点。我和女儿(19岁)于今年三月初次登陆加拿大。由于去年4月在我们取得移民纸(2010年11月15日)之前半年我女儿已经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因此她目前仍然在美国学习。由于美国的大学提供了全额奖学金,学校和专业又是她非常喜欢的,而我目前在加拿大尚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所以我们实在不愿也不能让她放弃美国的学校转到加拿大读书。现在的问题就是不知该如何让她能够做到在五年中在加拿大住满730天以便保持永久居民的身份。听说可以向政府申请在完成学业之后再实现居住时间的要求,不知是否属实?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办理,向什么部门申请?我们还是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也不想欺骗政府,但是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非常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指教和帮助!盼复并致谢忱。祝您工作顺利!"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總裁江文珊女士答:"謝謝Sandra的來信,歡迎你們全家成為加拿大準公民, 也祝賀令千金得到這麼好的學習機會;能拿到全額獎學金,而且學校和專業又是她非常喜歡的,確實不容易.根據加拿大的<<移民及難民保護法>>第28條規定, 一個永久居民, 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以內, 必須有2年 (或730天) 的時間居住在加拿大境內. 根據法律規定,持楓葉卡的永久居民必須通過以下4項途徑滿足居住時間的要求:第一,申請人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第二,申請人陪伴擁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或父母在海外居住;第三,申請人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第四,申請人陪伴一位為一家駐外的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機構擔任全職工作,具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配偶或父母(該永久居民也要符合上述5年內需住滿2年的要求). 如果申請人滿足第二,三或四條途徑的要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被視同為加拿大居住,天數可以用來計算境內居住時間.


對令千金來說,因為有學業方面的考量,確實比較棘手. 其實這730天的居住天數並不需要是連續的,5年內陸陸續續住到這個天數也是可以被移民局接受的. 如果她在美國的課程只有兩年,兩年畢業後回加拿大,其實還是有足夠時間滿足居住天數的條件. 令千金在美國讀書的時候,每次放假的時候最好都把握機會往返加拿大,一來可以探望加拿大的父母,二來也可以累積居住的天數. 另外一個方法是向學校詢問,有沒有個別可以申請在加拿大大學完成的課程. 北美大學有一些基本的課程的學分是可以通用的, 所以令千金或許可以趁暑假在加拿大的大學修可被美國大學承認的學分,這樣既不耽誤課程,又可以留在加拿大境內. 如果她在美國的課程為四年,她畢業後還有約一年或300多天的時間可以待在加拿大境內,那麼前四年每年只需待在加拿大約三個多月的時間就可以滿足居住條件. 所以其實只要做好準備工作,在5年內滿足居住時間的要求並不是不可行的. 在這裡祝Sandra在加拿大生活愉快,和令千金的學業進步!如果有任何其他的問題, 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2011-04-22-多倫多周報 移民留學信箱 -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住在旺市的白先生電郵里問:"我本來憑簽證來加拿大工作已經3年了,也已經申請了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現在只等申請批下來. 我需要等多久才能申請家人來加拿大? 最近看到新聞說申請家屬團聚移民批准的案例越來越少,會不會很難申請,具體的要求有什麼改變嗎? 我太太如果來加拿大後需要等多久才可以工作和拿到這邊的醫療福利?"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女士答:"據移民局宣布的數字,去年有28萬新移民來到加拿大,是過去5年的新高,而且中國仍然是第一位. 移民部部長康尼更在日前表示,移民部非常重視家庭團聚義民,因此將在一年的家庭團具名額,從2010年的5.9萬人,提升至6.55萬人,而且希望能夠加速處理家庭團局申請.所以大家要對加拿大移民局的家庭團聚移民計畫抱持信心.


以家庭團聚類別申請家人來加拿大,其中符合要求的主要對象包括加國擔保人的配偶,子女和親父母. 在加拿大的擔保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有,必須是18歲以上的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能提出足以維持自己和被擔保人來加後生活的財力證明;擔保人必須在申請前十二月有收入並且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規定標準. 這個收入標準是依擔保人所居住的城市,家庭人口數目,並由移民局所公布的最低所得為標準,所以根據擔保人的個人情況會略有不同. 所以其實只要符合要求,移民局並沒有硬性規定必須成為永久居民多久才可以辦理家庭團聚的申請.


政府三月底剛宣布了一項對家庭團聚計畫有重要意義的政策,政府規定日後以配偶團聚移民加拿大的新移民,必須維持兩年或以上的婚姻關係;否則,只能取得"有條件永久居民"的身分. 所以擔保人成功以家庭團聚的計畫申請配偶來加拿大團聚後,必須維持並證明與擔保人仍在婚姻關係中,要不然可能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並被遣返離加. 當然,這項要求只是為了打擊那些尋求非合法的手段,以假結婚申請移民加拿大的少數申請者. 對大部分只是希望運用家庭團聚的方案早日與家人重逢的申請者來說並不是一個問題.


近年移民局逐漸對家庭團聚義民放寬的條件包括申請依親子女的年齡上限從原來的19歲提升至22歲; 申請配偶來加的生活擔保期從10年,縮短為3年,但子女和父母親人的擔保期維持為十年.被擔保人獲准憑家庭團聚抵達加國後,可以享受與一般居民同樣的福利,例如申辦醫療卡,自由選擇定居地,工作或讀書;但也要遵守合法的義務及繳稅. 希望白先生可以早日為您的家人辦理好移民的手續,早日全家在加國團聚,共享天倫. 如果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2011-04-15-多倫多周報 移民留學信箱 -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家屬團聚移民問與答


住在北約克的梁先生來信問:"江女士您好! 我剛剛拿到了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現在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想申請國內的太太和小孩來加拿大.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江女士,如果我要申請太太和小孩來,我必須等到入籍成為公民後嗎? 有什麼特別的條件嗎?感謝江女士百忙中抽時間回答我的問題."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恭喜梁先生順利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家庭團聚移民是為了加拿大移民局為了幫助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與他們在海外的近親來加國團聚的其中的主要移民途徑之一. 只要是18歲以上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是永久居民,均可以擔保配偶來加拿大. 根據加拿大移民法規定,符合親屬移民條件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同居一年以上的伴侶.

辦理家庭團聚移民的第一步是讓已經在加拿大成為公民或居民一方先申請成為擔保人. 申請人,也就是未獲得加拿大身份的一方,與擔保人都必須符合移民局提出的要求. 其中包括申請人必須通過醫療,犯罪紀錄以及身分背景的查證. 擔保人的資格及要求包括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本身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本身居住於加拿大及符合擔保的經濟條件. 辦理申請的時候,擔保人必須提供過去十二個月內的加拿大收入來源. 辦理申請時,首先擔保人與申請人需要填寫一份擔保親屬申請表,以表示雙方明白擔保的責任. 擔保人將為申請人提供經濟援助三年,於擔保期內,負責申請人的住宿及一切生活的需要,使申請人不需要向政府申請任何經濟援助. 在這裡要提醒梁先生及所有有意辦理家庭團聚的朋友,據移民局最新公布的消息,前來加拿大與伴侶團聚的人士,在正式獲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前,必須與配偶保持關係兩年或以上. 如果梁先生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