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移民手續.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移民手續. Show all posts

Sunday, December 4, 2011

2011年8月5日 - 多倫多周報 移民信箱 - 辦理放棄加拿大國籍手續


辦理放棄加拿大國籍手續

上周我們收到來自Jesmine的來信, 信里說:"江女士你好!我本人2000年移民到多伦多,2004年入加籍。我先生于2002年移民, 2005年入加籍。我们2007年在多伦多结婚,有两个小孩,分别出生于2007年和2009年。我们两人都很喜欢加拿大的生活,过去十年间除几次短暂探亲外几乎都在加拿大生活。但是我先生的父母和亲戚都在中国,由于父母身体原因不能远行。我先生每次回国办理中国签证心理难以接受回到自己的家乡还要以外国人的身份办理签证,因此非常后悔入籍非常想返回永久居民身份。我先生想办理恢复中国国籍,放弃加拿大国籍,但非常害怕失去加拿大合法身份。我們有幾個問題希望江女士可以為我們解答, 第一: 加拿大目前有没有这样 - 就是放弃加拿大公民身份,返回移民身份 - 成功的先例?"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謝謝Jesmine的來信. 加拿大政府是首個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之一, 但是因為種別情況放棄加國國籍,例如加人計畫在外國擔任敏感,與保安有關的工作,而必須放棄加籍;或是加人與外國人結婚,想遷居到配偶的國家申請入籍,而該國並不承認雙重國籍身份, 故此不得不放棄加國國籍等, 也是有的. 雖然這樣的情況不常見, 但是也並非不可行. 根據加拿大的公民法, 國籍是可以放棄的. 有意辦理放棄國籍的申請人須正式向加拿大移民局遞交申請. 申請通過的之後, 申請人將失去所有加拿大公民的特權, 例如擁有加拿大護照與投票的權力. 所以我建議Jesmine和家人需仔細商量過後再作決定為佳.

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人須附合的要求包括:申請人須為十八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能提供已經或將會成為他國的公民的證據,明白此申請的嚴重性,以及從未對加拿大的安全構成威脅,或參與犯罪行為等. 根據加拿大移民局的最新資料顯示, 現在辦理放棄加拿大國籍的申請整個過程約需6個月的時間. 其中過程及所需文件繁雜, 申請人最好由聯繫移民專家協助進行,以確保申請順利."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點擊此處前往世界日報多倫多周報網站瀏覽原文

Saturday, November 19, 2011

2011年5月20日 - 多倫多周報 - 移民信箱 與公民結婚移民手續少不了

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


密西沙家的Jennifer電郵里問:"江女士你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我和我未婚夫是在多倫多讀書的時候認識的,他在本地出生也已經擁有加拿大國籍,我們打算在加拿大結婚. 請問結婚後我可以直接申請成為公民嗎? 大概需要等待多久? 感謝您百忙中抽空回答我們的問題."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謝謝Jennifer的來信! 當一位加拿大公民和一位在加拿大非公民的配偶結婚,而且被移民局認可婚姻,非公民的一方必須仍須照移民局提出的規定申請移民手續,並不會馬上自動成為加拿大公民. 而視乎於該配偶申請時的身分情況,接下來須辦理的移民手續會有所不同.


如果非公民的配偶本身在加拿大是持工作簽證工作或是持學生簽證的留學生,結婚後持加拿大公民的一方就可以開始以家庭團聚的名義為非公民的配偶申請擔保移民加拿大. 擔保經當地移民局認可後,就可以正式申請移民並可先拿到加拿大的楓葉卡,也就是成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如果非公民的配偶在加拿大已經是永久居民的身分,結婚與否,對本身身分都不會有所提升,申請人仍須符合所有移民局列出的標準才能成為加拿大公民. 根據移民局四月底的最新消息,如果家庭團聚申請人及擔保人均在加拿大境內,初步審查的等待時間為9至10個月.


一位永久居民擁有許多與加拿大公民相同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永久居民可以自由出入加拿大,無限期在加拿大停留和生活,也可以參與任何企業以及政府的工作(某些特定監管行業受限). 永久居民與公民最主要的差別在於永久居民不能投票或參與加拿大的選舉,也不能競選公職或是擁有加拿大護照. 永久居民卡的有效期為5年, 持卡人須要在5年內滿足在加拿大境內住滿2年的時間才可以辦理續卡的手續. 除了需要維持永久居民的身分,申請人仍然要滿足一定的標準才能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其中包括:在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的基礎上住滿一定年限(四年內住滿三年),通過移民局的審核,證明申請人有英語或法語的語言基礎,認識加拿大的人文及社會機構,並對於作為一個加拿大公民的權利和責任有所了解等. 如果Jennifer還有什麼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點擊此處前往世界日報多倫多周報網站瀏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