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 2012

2012年10月26日-多倫多週報-加拿大公民入籍需附上語言證明-不收托福成績


加拿大公民入籍需附上語言證明-不收托福成績


多倫多的蕭同學問:"江女士您好!我是高中後跟我父母經投資移民加拿大,現在在多倫多讀語言學校了. 我聽朋友說現在申請入籍需要提供語言證明,我之前考學校的時候考過過托福, 我想問將來申請入籍的時候, 可不可以用我的托福成績作為語言證明?"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加拿大移民局在九月二十八號的新聞發表中表示, 從今年十一月一日起, 所有公民入籍申請必須附上申請人的英語或法語的語言能力證明. 新的語言規定意味著申請人必須具備加拿大語言基準測試,英語或法語的4級以上的聽說能力. 被接受的語言證明包括由移民部認定的第三機構的考試成績,例如雅思;或是用英語或法語完成的中學或專上教育證明;或在由政府資助的語言培訓課程中達到一定的語言水平.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在加拿大完成中學或專上教育的入籍申請人,可以選擇參加雅思或加拿大語言評估測試. 但是移民部的發言人表示托福考試並不包括在被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考試範圍內.
以蕭同學情況來說,雖然不能用托福的成績為語言證明,但語言基準4級也只要求考生能用英文完成基本溝通,能進行一般會話;而且在口語溝通中能使用簡單的句子結構以及時態,能應付日常會話就可以了. 所以屆時蕭同學能申請入籍時就算需要考語言測試,只要平時能認真學習,並抓緊機會練習,就也不需要擔心語言成績. 希望蕭同學學業進步,移民事宜均順利.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連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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