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 2010

2010-11-26-多倫多周報 移民留學信箱-加拿大入籍考試新條例-2

加拿大入籍考試新條例-2



自聯邦移民部今年3月15日推出新版公民入籍考試後,該部門10月13日發布有關公民入籍考試的修訂條例. 新條例于今年9月30日經總督簽署,並於10月14日生效. 最新的入籍考試試題的範圍變得更廣,並廢除了之前有3題必答題的規定. 如何幫助大家順利通過成為加拿大公民的最後一道關卡一向是我們關心的項目,以下是最近我們收到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準備入籍考試有所幫助.


住在密西沙加的張女士電郵里問:"我已經考過一次入籍考試,20題裡面一半以上都是猜的,我想我八成不會過關,想等重考. 前幾天看新聞消息說公民入籍考試又改規定了,請問重考的規定有沒有改?"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新版公民入籍考試最新的條例實施日期為10月14日. 原規定如果考生在第一次考試的時候,3題必答題有一題或以上沒有答對,便可能被安排重考或見移民法官. 新規定執行後,移民局要如何執行接下來的動作,有以下主要的三種可能情形:


第一,如果考生在10月14日前還沒收到重考通知,便暫時無須擔心重考或見移民法官.因為最新的規定把3條必答題的要求廢除了,考卷會送到指定的移民法官鑑定再做定奪;第二,如果考生在10月14日前已經收到重考通知或重考通知在10月14日前已寄出, 考生將會收到移民局的另一份通知書, 說明你的考卷會由指定移民法官審查再作決定;第三,如果在10月14日前考生已經接到通知在指定日期見移民法官,負責的移民法官將先考慮是否能再做一次書面上的審核或仍按原定計劃進行面試. 如果移民法官同意進行書面上的審核,考生會再收到一份通知書,說明面試已被取消.



另外我要特別強調的是,以上三種情況只適用於考生只有必答題中的其中一題或以上答錯, 但已經符合其他入籍考試的要求,例如口語及須答對題目的數目等. 如果考生在第一次考試時20題里並沒有答對15題以上,就會和之前未改規定前一樣被通知重考或見移民法官. 移民局的規定是考試或面試通知必須在指定日期的14天前寄出.根據參加我們訓練班的同學的經驗,第一次考試與第二次考試普遍間隔最少兩個月,而面試通知書通常是在指定日期4星期前收到. 希望以上的資料可以解答張女士的疑問,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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