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12

2011-12-24-加中時報 順達移民信箱 - 提早遞交加拿大入籍申請


提早遞交加拿大入籍申請

多倫多的田先生問:"江女士您好我現在是08年中移民來加拿大,08年到現在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加拿大,只有來回中國3每次1-2個月,到明年一月應該就住滿3年可以入籍現在入籍要等很久聽說都要等半年以上我想先遞交我的申請表格,反正我最近不會離開加拿大等移民局審查到我的申請時一定也過了明年一月了不知道這樣做可不可以?"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根據加拿大的公民法加拿大的永久居民申請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的基本條件包括申請人必須為18歲以上人士在過去4年內必須住滿三年(1095)的時間有相當的英語或法語能力以及對作為加拿大公民的責任與權利有充分的理解等申請人符合年齡與居住條件時,便可以遞交入籍申請,開始辦理入籍的第一步.

 王先生說的對,現在公民入籍申請審查過程確實有點久,有些申請人從遞交申請到收到公民入籍考試通知期間需要等待超過一年申請人在計算居住時間的時候必須減除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天數如果申請人在遞交申請的時候,居住天數少於1095,申請將由指定的移民官審核然而這個審查所需時間不一,很有可能會須要更長的審查時間申請人有可能會被要求填寫居住問卷調查提供更多有關居住在加拿大的資料甚至須要約見移民法官等如果申請被審核申請的移民官拒絕後,申請人須要重新遞交申請以及繳付所有相關費用所以如果不是有任何特殊的情況,田先生最好都是等到住滿1095天後,遞交申請如果只是想為了節省時間,提早遞交申請而遭拒絕,實在得不償失我建議田先生可以先準備入籍申請的所須資料,確認已經符合在加拿大的居住天數要求,再填寫入籍申請表格;在確定資料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再遞交申請才是辦理入籍申請的最佳方法如果田先生還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隨時連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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