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12

2011-12-31-加中時報 順達移民信箱 - 移民局最新消息 申請父母及祖父母來加拿大

移民最新消息 申請父母祖父母加拿大


多倫多的沈先生問:"江女士您好! 上次在報紙上看到你的專欄,說現在有一個專門給父母探親用的簽證. 這對與我們說實在是大好消息,現在一簽就可以簽十年,真是省錢又省事. 我父母現在是用觀光簽證加拿大的,人還在多倫多. 我可不可以現在替他們申請這個簽證? 還是他們需要回到國內才可以申辦? 申請這個簽證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條件須要注意?"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 "為了方便父母祖父母能更方便地加拿大探親, 從12月1日開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辦理”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 這個超級簽證是可以多次出入加拿大的入境簽證, 為期10年,持簽證人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境內停留最長時間為兩年. 目前政府預測這個新的簽證審批輪後時間為八個禮拜, 比起現在需要等待接近八年的移民審批時間, 大大縮短了父母祖父母可以加拿大與孩子團聚的等待時間.

目前的觀光簽證期限為一次六個月, 大部分申請人如果想要在加拿大停留更久的時間,須要申請延期而且要再繳付相關的費用. 這個新的父母祖父母的超級簽證,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須付的金額較低,也無須常常需要擔心簽證過期的問題. 像沈先生現在的情形,父母已經是持觀光簽證在加拿大的境內,只要符合申請的要求, 可以趁簽證還沒過期前向政府申請兩年的延期. 但是要注意的是,目前這一個類型的簽證延期仍為特例,負責審核的移民的官員會根據申請個案的個別情況再作定奪.

新的簽證的辦理要求包括其父母祖父母需要通過體檢, 提供能證實與在加拿大兒女之間親子關係的證明, 自行購買私人的醫療保險等.加拿大的兒女須符合政府列出的最低收入等. 希望沈先生能藉由這個新的簽證,替您的父母早日辦好加拿大居住的手續. 祝您一切可以順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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