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4, 2011

2011年10月7日 - 多倫多周報 移民信箱 - 未成年永久居民辦理加拿大公民入籍

未成年永久居民辦理加拿大公民入籍

住在多倫多的葉太太來信問:"江女士您好! 我們一家三口2年前辦了投資移民來加拿大. 因為在中國有自己的生意, 我先生是所謂的太空人, 常常須要往返多倫多和中國. 我現在帶著我們5歲的女兒住在多倫多這邊. 最近我和先生在商量,為了讓女兒將來有一定的中文基礎,是不是應該讓她回中國先讀幾年小學再來加拿大. 我想請問一下, 小孩將來入籍應該是跟我的名下,那麼如果居留天數不足會不會有影響? 我先生目前在加拿大陸陸續續住了9個多月,要等多久才能申請入籍?"

加拿大順達投資移民集團總裁江文珊女士答:"其是最近很多朋友考慮到子女將來發展的需要,把孩子送回國內接受早期教育,以確保孩子有ㄧ定的中文水準,也對華人文化有一定的了解. 加拿大移民部規定,申請加拿大公民入籍的申請人必須為18歲以上人士. 如果是要替18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公民入籍, 申請人必須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收養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未成年子女必須有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 申請人必須已成為加拿大公民或是同時與未成年子女申請公民入籍. 但是加拿大移民局對擁有永久居民的身份未成年子女, 並沒有必須在加拿大住滿3年時間的要求; 將來也沒有考公民入籍考試的煩惱. 所以對葉太太來說,可以考慮先讓葉小妹妹回國內讀書, 到時候申請公民入籍的時候只要你或是葉先生可以符合申請入籍的要求, 幫葉小妹妹一併申請就可以了. 

對成年的申請人來說, 要成為加拿大公民, 申請人必須有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 而且過去4年內在加拿大住滿3年,或是1095天. 申請人在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前若曾在加拿大居住, 或許可以把這段時間算為局留天數. 除了居留天數的要求, 申請人必須有一定的英文水平與對加拿大的認識, 通過公民入籍考試(筆試與面試)後才能成為加拿大的公民. 如果葉先生過去兩年內只住夠9個月,那接下來就最好把握時間多來加拿大住住. 萬一因為業務太繁忙,在加拿大住不夠1095天的時間而未能辦理入籍,也要注意五年內住夠兩年的時間,好辦理換領楓葉卡,維持永久居民的身份. 如果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葉太太隨時聯繫我們."



關於作者: 江文珊女士,加拿大特許會計師(CA) ,加拿大移民前主審法官,自1998年起主審難民審批事務,對加拿大移民、公民入籍資格申請與判決程式有深入瞭解。憑著其多年出任聯邦移民局主審法官的經驗,江文珊經常被中西傳媒訪問,更被中文報章邀請撰寫專欄。如欲諮詢有關申請移民方面的問題,請致電順達移民集團416-979-3322。 電子郵件:info@cicvisa.com. 網站:www.cicvi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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